房屋*检测鉴定标准及规范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1999)
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08)
3、《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678号]
4、《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2004版)
5、《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6、《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
7、《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 8-2007)
8、《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
9、《回弹仪评定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的方法》(JC/T 796-2013)
10、《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136-2001、J 131-2001)
11、《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2:2005)
1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2002)
13、《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 203-2007)
14、《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 11345-89)
1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
16、《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17、《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129号)
18、《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 50107-2010)
19、《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20、《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2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
2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2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2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2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26、《建筑结构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 116-2009)
2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本公司提供以下鉴定项目服务
01.房屋质量检测房屋质量鉴定
02.危房鉴定,危房检测
03.房屋**鉴定,质量**鉴定
04.厂房*质量检测鉴定
05.房屋质量第三方检测
06.房屋检测报告,房屋*报告
07.火灾灾后房屋检测,过火检测
08.房屋墙体裂缝*检测
09.宾馆酒店房屋*报告
公司承接
建筑房屋*检测鉴定
广告牌*检测鉴定
学校抗震*检测鉴定
危房*检测鉴定
钢结构*检测鉴定
厂房承重*检测鉴定
厂房*评估
幼儿园*检测鉴定
一、服务建筑范围:
1、性质:既有建筑、在建工程、烂尾楼等;
2、功能: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古建筑等;
3、结构: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混合结构、排架结构、钢结构、筒体结构、石砌体结构、大跨度空间结构;
4、楼层:低层建筑、多层建筑、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高层建筑。
二、服务项目内容:
1、**仲裁委托鉴定
即受理涉及房屋(建筑)受损、房屋(建筑)质量等纠纷案件的仲裁或审判机关,可向我公司提出房屋***鉴定。
2、可靠性鉴定
⑴ 房屋改变使用用途、拆改结构布置、增加使用荷载、延长设计使用年限、增加使用层数、装修前及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鉴定或装修加固改造后的验收鉴定;
⑵ 对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结构*性、构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质疑时的复核鉴定;
a.主体工程质量:包括混凝土结构及砖混结构工程的混凝土强度、钢筋布置情况、截面尺寸、结构布置、钢筋强度、混凝土构件内部缺陷、砖砌体强度、砌筑砂浆强度及施工工艺等;钢结构工程的钢材性能、施工工艺、截面尺寸、结构布置、螺栓节点强度、焊缝质量、涂层厚度等;
b.结构*性:包括地基基础出现不均匀沉降、滑移、变形等;上部承重结构出现开裂、变形、破损、风化、碳化、腐蚀等;围护系统有出现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承载能力不足而引起的变形、开裂、破损等。
3、受损后的结构*性鉴定
受火灾、台风、雷击、雪灾、白蚁侵蚀、化学物品腐蚀及汽车撞击等灾害导致的房屋结构性损伤,我公司依据原设计要求、国家规范标准及房屋的受灾性质对房屋灾后的结构*性、使用性及损伤程度进行评定,并为后期的使用提供合理有效的加固处理建议。
4、施工周边房屋*鉴定
包括房产、土建、隧道、基坑、地铁、桥梁、河涌及平整等工程施工周边的房屋鉴定,施工前主要对周边房屋的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及*性进行评定,施工后对房屋的受损原因及受损程度进行评定,并为出现的损坏提供合理的加固处理建议。
5、建筑抗震性能鉴定
对校舍、医疗机构等公共建筑及无抗震设计要求的房屋,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2008年版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对房屋的抗震性能进行排查、鉴定及验算。
6、出租房屋租赁前*鉴定
即对拆迁安置房和生产、经营使用的房屋,特别是用作营业性娱乐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品放置的房屋,旅业和出租的房屋,须经鉴定机构进行房屋*鉴定,才可开业或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