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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产品性能检测单位 涉水产品卫生检测
涉水产品性能检测单位 涉水产品卫生检测
产品介绍
关于水效标识,企业应该知道哪些事?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颁布的《水效标识管理办法》于2018年3月1日正式施行。自《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凡纳入水效标识实施规则目录的用水产品,需在产品出厂前或进口前粘贴水效标识。据初步测算,实施水效标识制度每年将至少取得60亿立方米的节水效益,折合水费**过120亿元。
什么是《*人民共和国实施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
实施水效标识的对象是用水产品。由于用水产品门类品种多,以及实施的难度(市场成熟情况、检测能力、行业自律水平)不一,国家将以分批发布目录的形式,成熟一个、推出一个,逐步对用水产品实施水效标识制度。
产品目录的制定一般考虑以下因素:
1.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2. 产品的产量以及进出口量;
3. 产品的水耗情况和节水潜力;
4. 产品的市场规范情况;
5. 行业的自律能力;
6. 对利益相关方的影响以及其关注程度;
7. 产品技术规范(如用水效率国家标准、用水效率测试标准)、资源状况(检测实验室能力);
8. 国际上实施情况。
TIPS
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产品才能被纳入《*人民共和国实施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
申请水效标识备案,需要做什么?
列入《目录》的产品,生产者应当于产品出厂前、进口商应当于产品入境前向授权机构提交完整备案材料,并申请水效标识备案,申请备案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生产者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明复制件;进口商营业执照以及与境外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复制件;
(二)产品水效检验检测报告;
(三)水效标识样本;
(四)产品基本配置清单等有关材料;
(五)利用自有检验检测实验室进行检验检测的,应当提供其检验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实验室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验检测管理规范等,已经获得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还应当提供相应认可证书及附件复制件;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的,应当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件复制件;
(六)由代理人提交备案材料的,应当有生产者或者进口商的委托代理文件等。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外文材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
水效标识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备案。
《办法》对水效标识的使用样式有哪些规定?
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水效标识样式、规格以及标注规定,印制和使用水效标识。在产品包装物、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网络商品交易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中使用的水效标识,可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并清晰可辨。
《办法》对出具水效检验检测报告的实验室
有哪些要求?
《办法》要求有关企业获得产品水效检测报告,按照产品水效检测报告和水效标准确定的水效等级,采用相应的水效标识。同时,为减轻企业负担,《办法》做出规定,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的检测资源,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水效检测并出具报告。目前,很多生产企业自身具备水效指标的检测能力,因此实施成本很低。
企业自有检验检测实验室应当依据相关产品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和要求进行检测,如实出具产品水效检验检测报告。
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接受生产者和进口商的委托,应当依据相关产品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和要求进行检测,保证检验检测结果客观公正,保守受检产品和企业的商业秘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出具产品水效检验检测报告的实验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水效能力验证或者比对。
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场所)经营者、企业自有检验检测部门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等应当接受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验证管理。
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列入《目录》的产品,验明产品水效标识,不得销售应当标注但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不得伪造或者冒用水效标识。
第三方交易平台(场所)经营者对通过平台(场所)销售的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建立水效标识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制止。
谁来对《办法》进行监督和管理?
质检部门
质检部门对列入《目录》的产品依法进行水效标识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验证管理。地方质检部门将检查结果通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授权机构。
授权机构
授权机构不得对水效标识不合格产品生产者或者进口商的相关备案信息予以备案。对已备案的应当予以撤销并及时公告。
监管范围
违反《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应该怎么罚?
在用水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或者进口属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利用水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依据《*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生产者和进口商
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者或者进口商未办理水效标识备案,或者应当办理变更手续而未办理的,予以通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应当标注水效标识而未标注的;
(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水效标识的;
(三)伪造、冒用水效标识的。
销售者
违反本办法规定,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销售应当标注但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的;
(二)销售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水效标识的产品的;
(三)在网络交易产品信息主页面展示的水效标识不符合规定的;
(四)伪造、冒用水效标识的。
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企业自有检验检测实验室
违反本办法规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企业自有检验检测实验室,在水效检验检测中伪造检验检测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水效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水效能力验证或者比对结果不符合规定的,依据《*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授权机构在一年内不再采信其检验检测结果。
工作人员
从事水效标识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及授权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包庇放纵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水产品性能检测单位
一.水效标识的开始
在2017年9月14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组织制定的《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发改2017年*6号令)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水效标识制度将正式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将于2018 年 3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二.水效标识的意义
水效标识是附在用水产品上的信息标签,用来表示产品的水效等级、用水量等性能指标,目的是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效节水产品。
三.水效标识的管理范围
中科检测从相关资料了解到,国家**确定将逐步开展坐便器、水嘴、净水机等重点用水产品水效标识制度管理工作,随后编制并发布水效标识实施规则。自2018年3月1日起,凡纳入水效标识实施规则目录的用水产品,需在产品出厂前或进口前粘贴水效标识。消费者和相关执法部门可通过标识了解该产品的用水性能信息,也可通过扫描标识上的二维码,进入水效标识信息平台,获取用水产品的水效参数、水效备案号等详细信息。
四.水效标识的检测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的检测资源,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水效检测并出具报告。企业自有检验检测实验室应当依据相关产品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和要求进行检测,如实出具产品水效检验检测报告。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接受生产者和进口商的委托,应当依据相关产品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和要求进行检测,保证检验检测结果客观公正,保守受检产品和企业的商业秘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 水效标识的备案
生产者应当于产品出厂前、进口商应当于产品入境前向授权机构提交完整备案材料,并申请水效标识备案,申请备案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生产者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明复制件;进口商营业执照以及与境外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复制件;
(二)产品水效检验检测报告(中科检测可以出具);
(三)水效标识样本;
(四)产品基本配置清单等有关材料;
(五)利用自有检验检测实验室进行检验检测的,应当提供其检验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实验室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验检测管理规范等,已经获得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还应当提供相应认可证书及附件复制件;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的,应当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件复制件;
(六)由代理人提交备案材料的,应当有生产者或者进口商的委托代理文件等。
六. 水效标识的样式和内容

“水效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中文名称“中国水效标识”;
(二)英文名称“China Water Efficiency Label”;
(三)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
(四)产品规格型号;
(五)水效等级;
(六)水效指标;
(七)依据的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八)水效信息码。
涉水产品性能检测单位
办理涉水产品批件需要检测什么项目?不同的涉水产品检测项目要求是什么?涉及饮用水卫生*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哪里可以办理,中科检测黄琼为您解答:
中科检测是旗下独立的第三方检测品牌,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由中科检测广州化学有限公司举办成立,总部设立在广州,是一家集检测,检验,认证,技术服务,咨询,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第三方机构,为**范围内的企业及有关机构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中科检测拥有技术经验丰富的涉水产品检测*团队,先后参与了中国质检协会《家用及类似用途反渗透膜使用年限评价规范》、《家用和类似用途活性炭滤芯使用年限评价规范》等标准的制定工作。


涉及饮用水卫生*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涉水卫生批件)
涉水卫生批件是国家卫生部门对生产涉及饮用水产品企业颁发的,标志其卫生*的一*性文件。国家在相关法规中明确指出: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应过程中与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化学处理剂、水质处理器、饮水消毒设备等均称为涉及饮用水卫生*产品。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产品的企业,必须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进行生产和销售。
样品类别
样品材质
检测项目
输配水设备(管材、管件、蓄水容器、止水材料)
不锈钢、铜、镀锌材料、铸铁
卫生*性试验(24±1h 浸泡试验)
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碳酸酯、聚酰胺、聚氯乙烯、工程塑料等
橡胶
玻璃钢、氯塑复合管
陶瓷、水泥等
水处理材料(水质处理器滤芯、膜组件、活性炭等)
聚丙烯微滤芯、中空纤维超滤膜、反渗透膜、粉末活性炭、颗粒活性炭、骨炭锰砂
活性氧化铝、分子筛
硅藻土
离子交换树脂
麦饭石
防护材料(涂料、内衬)
聚四氟乙烯、**硅
卫生*性试验(30d 浸泡试验)、毒理试验
漆酚
聚酰胺环氧树脂
环氧酚醛
水基改性环氧树脂
脱膜涂料
化学处理剂
消毒剂
金属7项
纯净水处理器
反渗透、纳滤、电渗析水器、蒸馏水器及纯净水处理器
卫生*性检测(24±1h 纯水浸泡试验)、总体性能试验、加标试验
一般水质处理器
活性炭一般水质过滤器
膜过滤一般水质过滤器
另加消毒组件一般水质过滤器
特种和其他一般水质处理器
卫生*性检测(24±1h 纯水浸泡试验)、总体性能试验
矿化水处理器
矿化宏量元素、矿化微量元素矿化水器
卫生*性检测(24±1h 纯水浸泡试验)、总体性能试验、矿化物浓度稳定性试验
涉水产品性能检测单位
申请水效标识检验检测实验室备案所需材料
1:水效检测产品目录
2:主要检测设备(包括标准物质清单)
3:实验室人员一览表
4:实验室报告批准人员简历


关于水效标识企业备案过程中几个典型问题的答复
一、企业备案一个规格型号的产品共需要提交多少份材料?需要电子版本吗? 答:共5份材料。
此规格型号的水效标识实物一张;此规格型号的备案表一份;此规格型号的检测报告一份。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水效标识备案企业信息表一份。
需要所有来备案材料的电子版本。其格式为:水效标识(jpg)、备案表(doc)、检测报告(doc)、营业执照复印件(jpg)、企业信息表(doc)。
二、企业已经备案了营业执照和企业信息登记表,是否需要每次都附这2个文件? 答:不需要。
三、不同的规格型号但可以共用一个检测报告,能否将几个型号写在同一个备案表上? 答:不可以。一个规格型号的产品对应一份备案表和一份检测报告。
四、不同的规格型号但水效指标相同的产品是否可以共一个检测报告? 答:可以。
但企业应在检测报告中的“其他说明”一栏中说明哪几个型号共用一份检测报告,并将这份检测报告的复印件附在没被检测的型号备案表之后。
要确保来备案的材料一个规格型号的产品对应一份备案表和一份检测报告。
五、坐便器水效标识图常见错误有哪些? 答:1是颜色; 2是内容填写上: 填写的“生产者名称”和“规格型号”的内容部分要居右对齐; 注意可以动“等级指示色标”的细节部分; “等级指示色标”没有黑边框; 等级指示栏”与“信息展示栏”之间的间距为:2.2mm; 用水量数值与各容积室数值应居右对齐;用水量数值应该保持小数点后两位;
涉水产品性能检测单位
2017年9月13日,《水效标识管理办法》[*6号令]发布,2018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GB 34914-2017《反渗透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出厂或进口的反渗透净水机必须标贴水效标识。上述两项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净水机水效标识制度开始实施。根据相关要求,生产者和进口商可以通过备案的自有实验室或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产品水效等相关国家标准确定产品水效等级,完成产品水效标识制作、标贴、备案。
中科检测积极筹划、充分准备,并较终凭借技术、服务优势,*水效标识检验检测实验室备案,正式成为广州市一一家第三方净水器水效备案实验室,也标志着中科检测的水效标识管理质量和检测能力已达国内良好水准。净水器水效标识检测咨询:黄琼
申请水效标识备案,需要做什么?
列入《目录》的产品,生产者应当于产品出厂前、进口商应当于产品入境前向授权机构提交完整备案材料,并申请水效标识备案,申请备案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生产者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明复制件;进口商营业执照以及与境外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复制件;
(二)产品水效检验检测报告;
(三)水效标识样本;
(四)产品基本配置清单等有关材料;
(五)利用自有检验检测实验室进行检验检测的,应当提供其检验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实验室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验检测管理规范等,已经获得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还应当提供相应认可证书及附件复制件;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的,应当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件复制件;
(六)由代理人提交备案材料的,应当有生产者或者进口商的委托代理文件等。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外文材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
水效标识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备案
何为水效标识?
什么是“水效”?大家可能对这个概念还很陌生。相比于我们对于“水效”的陌生,另一个与之含义相近的概念——“能效”(能源效率)却已进入中国多年,社会各界也已接受其作为衡量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自然资源的一种,水资源的利用也有利用效率的问题,“水效”可以被定义为“一定数量的水投入带来的有用产出”,其中既包括用水效率,也包括供水效率。
事实上,所谓水效标识,其实和现在我们已经习惯的“能效等级”标识类似,水效标识是附在用水产品上的信息标签,用来表示产品的水效等级、用水量等性能指标,水效等级、用水量等性能指标是依据相关产品的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检测确定的。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产品水效标准体系中,产品水效一般分为3级或5级,其中水效1级用水量较少、水效较高,3级或5级则是产品水效的市场准入值。
业内*表示,评价产品水效的前提,是产品需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水效标识的使用,将给消费者提供明确、有效的产品水效信息,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效节水产品。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实施意义
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水情,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是解决水资源瓶颈问题的有效途径,而用水产品作为生产生活中较常见用水器具,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用水的全过程,是提高水效的重要载体。我国作为用水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坐便器、水嘴及洗衣机等产品的市场保有量巨大,但普遍存在用水效率不高、市场不规范等问题,亟需建立高效用水产品管理制度。
水效标识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用水产品管理的重要举措。水效标识是附在用水产品上的信息标签,用来表示产品的水效等级、用水量等性能指标,目的是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效节水产品。在我国建立水效标识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实施水效标识制度是我国**节水管理方式的创新。针对用水产品建立水效标识制度,是**转变节水管理方式的具体实践,即由过去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由过去注重对企业生产过程管理向终端产品管理转变,由过去重管理轻服务向导向服务型转变。
二是规范用水产品市场。随着广大消费者节水意识、资源意识和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国节水产品需求不断增长。但节水产品市场存在着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产品节水性能真假难辨等问题,一些伪劣产品、高耗水产品使用虚假陈述,误导消费者,扰乱了节水产品市场秩序。通过建立水效标识制度,加强对用水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可有效规范节水产品行业市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提升我国用水产品生产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以水效标识为基础,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绿色贸易壁垒,有利于扩大用水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同时,通过水效标识制度的建立,逐步淘汰落后产品,有助于带动节水产品的技术进步和创新,促进用水产品生产企业技术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涉水产品性能检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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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手机是13926209354, 主要经营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水效标识,消毒产品备案检测,净水器水效备案检测,空气净化产品检测,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化妆品检测与备案,涉水产品卫生学检测,环境监测,危险废弃物鉴别,未知物剖析化学化工产品检测,微生物检测,公共安全检测,食品农产品检测等.。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0 -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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