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3C认证")的有关文件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列入**批实施3C认证目录内的19类132种产品如未获得3C标志就不能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但针对生产、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又发布2002年*8号公告,规定部分产品可申请免办3C认证。
对可免于办理3C认证的产品,生产厂商或代理人应向中国国家认证可监督管理**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免办条件的证明材料、责任担保书、产品符合性声明(包括形式试验报告)等,经批准获得《免办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自2003年5月1日起开始办理并生效。另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还规定,对上述免办3C认证的产品范围是*2条、*3条的产品,国内组装厂或国内生产厂可依据自身方便向所在地国家直属的检验检疫局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申请办理免办。
具体申办手续如下:
1、免办3C认证申请书
2、免办3C认证情况说明、免于办理3C认证证明申请延期书
3、营业资质复印件
4、装箱单复印件、运单复印件
5、预录入报关单复印件 、填写范例:预录入报关单
6、技术资料或产品的说明书(其中要包括申请免3C产品的彩色照片)
7、委托书
8、产品安全符合性声明、填写范例:免办3C认证所需文件《产品安全符合性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