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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4 支、吊架表面防腐性能
类 别 项目 符合标准及技术要求
热浸镀锌 镀层厚度 符合 GB/T 13912- 2002 * 6.2 条的要
求
4.2.5 母线槽分接单元、始端箱(进线箱)的金属外壳接地保护导体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低压成套
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1 部分:总则》GB /T7251.1 的有关规定。
4.2.6 母线槽上预留的接插口应有防护挡板。
4.2.7 母线槽变容时应采用变容节。
4.2.8 母线槽敷设方向变化时,应采用配套的弯头。
4.2.9 母线槽的电源端和负载端,应设置专门的始端箱。
4.2.10 母线槽的终端应设置终端护罩。
表 3.0.6 连接保护导体截面积
母线槽相导体截面积 I (mm
2
) 连接保护导体截面积(mm
2
)
≤16 与母线槽相导体截面积相同
16<I≤120 16
≥150 25
8 各单元之间金属外壳应有效跨接导体的截面不应小于干线保护导体的 50%;
9 毎 50m 之内的母线槽金属外壳与接地端或接地网连接的连接保护导体,累计不应小于干线保护
导体的截面积。
3.0.7 非消防配电线路,插接式母线槽,母线槽的内部导体、连接器、插接口的导体极限温升应小于或等于 70K,外壳
应小于或等于 55K。
3.0.8 消防配电线路采用耐火母线槽时,内部导体、连接器、插接口的极限温升应小于或等于 105K,
外壳应小于或等于 55K。
3.0.9 母线槽分接箱底部离地高度,当设计有规定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分接箱底部
距地面高度宜为 1.3 m~1.5 m。
3.0.10 母线槽内部的绝缘材料耐热等级不应低于母线槽极限温升值加上 40℃环境温度值的总和的温
度。
3.0.11 母线槽终端盒(罩、盖)、插接箱及敷设配件应选用与母线槽配套的产品。
3.0.12 地下室及湿度较大的场所,支、吊架应采用热镀锌等防潮处理。
3.0.13 分接单元的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选型的技术要求。
3.0.14 户外安装部分的母线槽金属外壳应与户外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3.0.15 母线槽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应设置补偿装置;母线槽直线敷设长度**过 80m,每 50m~60m 宜
设置热膨胀单元。
3.0.16 母线槽与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等大型有振动的设备连接应采用柔性连接。
3.0.17 母线槽及附件应采用燃烧性能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
规定的 B1 级难燃类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