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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废水隔油池处理后产生的废油是不是危险固废?
不是,天津**的回复: 你局《关于餐饮行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是否属于生活垃圾的请示》(津环保固〔2006〕19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八十八条*三项关于“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的规定,宾馆、饭店、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行业的活动属于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整体玻璃钢隔油池,其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废弃食用油脂属于生活垃圾范畴;其处理处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隔油池一般都要加盖,并在盖板下设蒸汽管,以便保温,防止隔油池起火和油品挥发,并可防止灰沙进入。
悬浮状态
隔油池
废水中油品比重一般比水小,多以三种状态存在:①悬浮状态:油品颗粒较大,油珠直径0.1毫米以上,漂浮水面,易于从水中分离。在石油工业中,这类油品约占废水含油量的60~80%。②乳化状态:油品的分散粒径小,油珠直径在0.1毫米以下,呈乳化状态,不易从水中上浮分离。这类油品约占废水油含量的10~15%。③溶解状态:石油在水中溶解度小,溶于水的油品占废水含油量的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