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颈对焊法兰的级别及其技术要求应符合JB4726-4728的相应要求。
1、公称压力PN为0.25MP-1.0MPa的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锻件允许采用Ⅰ级锻件。
2、除以下规定外,公称压力PN为1.6MPa-6.3MPa的锻件应符合Ⅱ级或Ⅱ级以上锻件级别的要求。 带颈对焊法兰
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符合Ⅲ及锻件的要求:
(1)公称压力PN≥10.0MPa法兰用锻件;
(2)公称压力PN>4.0MPa的铬钼钢锻件;
(3)公称压力PN>1.6MPa且工作温度≤-20摄氏度的铁素体钢锻件。带颈对焊法兰
能绕与其配合的管子作360度旋转的可调对焊法兰,碳钢带颈对焊法兰型号,它是由短管和法兰组成,锦州带颈对焊法兰,首先将短管与法兰配合(短管的外圆与法兰内孔配合),然后短管的A处坡口与相同规格的管件组对焊接,碳钢带颈对焊法兰厂家,当短管与其相同规格的管件组对焊接完成后由于短管与法兰是间隙配合所以法兰可绕短管作360度转动,碳钢带颈对焊法兰生产厂家,以达到法兰与其他法兰容易对接的目的。带颈对焊法兰
对接焊缝应进行焊后热处理,并作**射线或超声波探伤,且射线探伤符合JB4730的II级要求,超声波探伤符合 JB4730的I级要求。
带颈对焊法兰的颈部外侧斜度应不大于7o。对焊法兰在生产和焊接时严格控制技术参数,保证能够在生产和使用中充分发挥作用和价值。带颈对焊法兰